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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来源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4-22 10:53:24 【字体:小 大】

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院校代码:13703  学校全称:北京科技职业学院

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、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(高职)资格的高校。

一、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
二、办学性质:民办

三、办学地址:沙河校区     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

八达岭校区   北京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一号

四、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

五、学习形式:全日制

六、录取规则:

1、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。

2、录取按照志愿优先、分数优先的原则,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,依次按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、调剂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不设志愿级差,选考科目不限,择优录取。

3、学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。

4、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,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。

5、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或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

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。

6、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。

7、外语考试语种要求:不限

8、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。

七、学生资助措施:

学校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,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,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;同时,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、提供勤工俭学岗位、发放特殊困难补助、生活补助金、减免困难生部分学费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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